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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0-02-17 15: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大局,突出事关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问题、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转型升级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时间:7月)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20年上半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7月)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江苏省2019年省级决算。(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7月)

  4.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7月、2021年1月)

  5.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5月、11月)

  6.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0年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时间:9月)

  7.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评议。(责任部门:财经委、预算工委、监察司法委、社会委、农委、教科文卫委、环资城建委;时间:2021年1月)

  8.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9月)

  9.上下联动听取和审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时间:7月)

  10.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时间:11月)

  1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农委;时间:9月)

  12.听取省政府关于2019年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时间:5月)

  13.听取省政府关于《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时间:11月)

  14.听取省政府关于中国(江苏)自贸区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时间:2021年1月)

  15.调研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侧重产业类项目)。(责任部门:财经委)

  16.调研我省友城交往工作情况。(责任部门:外事委)

  17.调研《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外事委)

  二、聚焦短板弱项,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委;时间:3月)

  2.上下联动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委;时间:9月)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农委;时间:11月)

  4.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议中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委)

  5.联合调研长三角水环境协同治理情况。(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委)

  三、聚焦民生保障,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民生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评议。(责任部门:社会委、教科文卫委、农委、环资城建委;时间:11月)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时间:3月)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责任部门:社会委;时间:7月)

  4.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农委;时间:5月)

  5.听取省政府关于江苏新高考招生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时间:3月)

  6.调研《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责任部门:社会委)

  7.调研全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

  8.调研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责任部门:预算工委)

  四、聚焦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1.上下联动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社会委;时间:9月)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法工委;时间:2021年1月)

  3.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监察司法委;时间:9月)

  4.加强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情况的监督,由省法院、省检察院每半年提交一次相关信访案件处理结果的书面报告,印发主任会议。(责任部门:监察司法委、信访办;时间:7月、2021年1月)

  5.调研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情况。(责任部门:监察司法委)

  6.调研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责任部门:社会委)

  此外,加强对新制定和修订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对2017年制定和修订的13件省级地方性法规(见附表),由法规实施主要职能部门提交法规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联网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主任会议适时听取年度有关情况汇报,并印发常委会会议。

  做好2020年监督工作,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影响事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二要严格依法监督,正确把握人大监督定位,以法律为准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三要不断改进作风,更多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方法,深入基层一线,察实情、知民意、接地气,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四要注重监督效果,密切人大系统的上下联动,密切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同,密切监督权与决定权、立法权的配合,增强依法监督整体合力和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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