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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5年)
2015-02-10 09:04  来源:新华日报

——2015年1月29日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卫国

各位代表:

我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罗志军主任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江苏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年来,共制定和修改12件地方性法规,初审3件法规,批准有立法权的市报批的17件法规,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2项工作报告,开展2次专题询问,组织进行3次执法检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6人次。

一、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深化改革是2014年的主旋律,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把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作为工作主线,积极履职,主动作为。

着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是实现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情况报告,促进政府和有关部门坚定不移地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以科技创新工程为抓手,更大力度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使创新真正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制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进一步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和规范财政、税费等方面鼓励措施,建立健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好地激发企业改革创新活力。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及审计报告,审查批准省级财政决算和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强调适应增速换挡、经济转型新常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对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支持力度,着力稳定经济增长和保障改善民生。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重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抓手。听取和审议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按照“十二五”目标任务要求,着力优化服务业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理念、技术、模式和品牌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大力培养引进人才,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全面扩大对外开放的必由之路。听取和审议“走出去”战略实施情况报告,促进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政策举措,强化服务和指导,加快优势企业“走出去”步伐,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增强江苏经济国际竞争力。在全国率先制定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进一步优化江苏投资环境和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积极探索做好人大台湾事务工作方式方法,促进苏台经贸等方面深入交流。

着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强化以人为本理念,注重发展内涵提升,尊重客观规律和群众意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重点督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农村土地流转”等3件代表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补助政策,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工作。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听取和审议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组织代表专题调研,推动加快农村改革步伐,引导先进生产要素和优势资源向农业、农村聚集,大力扶持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实体,加快培育职业农民队伍,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当前,我省扶贫开发已进入缓解相对贫困、推动全面小康的新阶段。制定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进一步强化扶贫开发管理措施,完善扶贫资金监管和项目绩效考评,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督办“推进成子湖片区扶贫开发”、“扶持民族村加快发展”等代表建议,督促有关方面抓住脱贫重点,形成帮扶合力,推动全省连片贫困地区以及40个民族村共建小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环境保护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日益紧迫,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常委会在重点督办5件有关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代表建议的同时,认真组织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常委会会议进行了三次审议,由各位副主任分别带队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为本次人代会审议奠定了坚实基础。条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健全监管制度,明确防治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将成为推动我省大气环境改善的重要法制支撑。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气象防灾能力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着眼于节约资源能源,修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进一步推广应用,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发展。

二、围绕法治江苏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省人大常委会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保障和促进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常委会通过开展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积极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严格控制执法自由裁量权,提升行政处罚执法规范化水平。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作出关于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决定,重新规定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罚款的限额,使之更加符合实际,避免行政执法中的随意性。组织省直代表联组专题调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厘清部门职权,规范行政行为,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强化司法监督。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全省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各级审判机关主动适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创新行政审判方式,提高行政审判质效,着力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矛盾。全省各级法院对行政案件“不立不裁”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增强行政审判的法律监督功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反渎职侵权对于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重要意义。听取和审议全省反渎职侵权工作报告,推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处和预防力度,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完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遏制渎职侵权犯罪,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督促纠正、依法撤销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是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省的必然要求。一年来,共收到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2件,备案审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一是健全报备情况核查通报制度,规范报备文件范围,明确报备工作要求,推动文件制定机关依法、及时报备;二是加强主动审查,对省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均予以全面审查;三是成立备案审查专家组,聘请专家参与审查,增强审查工作科学性、公正性;四是创新建议受理方式,开通网上受理平台,拓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审查建议的渠道。

三、聚焦民生幸福目标,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增进民生幸福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关注民生热点问题。江苏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保障老年人权益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联合各市人大对全省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我省条例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老年人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社会参与等情况,提出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养医结合、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等意见建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及时研究出台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文件,提升了老年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针对近些年来我省人口发展变化情况,根据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精神,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保我省城乡“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增进家庭和谐幸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修改母婴保健办法,鼓励和引导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确立住院分娩和农村孕妇住院分娩限价收费及补助制度,拓宽母婴保健工作服务范围,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要求,常委会作出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这是我国首部促进全民阅读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决定将每年4月23日设为“江苏全民阅读日”,并就政府责任、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等作出规范,树立全民阅读、终身阅读良好风尚,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针对我省高速公路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改高速公路条例,规范管理与服务,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高速公路事业健康发展。我省外来务工人员较多,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存在教学点偏少、入校门槛高、经费保障难的突出问题,通过重点督办代表相关建议,督促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推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和司法保护,营造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

推动社会治理创新。适应“平安江苏”建设需要,通过重新制定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将网络传媒、公共交通、物流企业等纳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范围进行管理,更好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总结我省地名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制定地名管理条例,对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程序以及地名专名、通用名的使用等各个环节作了规范,提升我省地名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四、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去年主任会议就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同代表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制定专门意见,明确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和要求。通过加强“两个联系”,积极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凝聚改革合力作用,不断扩大深化改革的民意基础。

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至少与3名基层省人大代表保持经常联系。坚持代表接待日制度,常委会各位副主任深入基层直接听取代表意见,全年接待、走访217名代表,及时整理、交办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增加列席人数,注重吸收列席代表提出的意见,全年共有18名全国人大代表、102名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全年共有436人次参加。

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利用代表小组活动平台,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全省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重点,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将代表专题调研报告转有关机关、组织处理。本次人代会前,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为代表审议人代会各项工作报告、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好准备。积极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推动市县两级人大认真组织省人大代表参加当地开展的接待人民群众活动。

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围绕经济改革与发展、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内容,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高履职意识和能力。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寄送常委会公报和有关资料,为代表履职提供信息服务。开展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试点工作,促进代表依法履职,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监督。完善代表履职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履职情况,建立履职档案。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人大代表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也是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交省人大常委会在闭会期间审议的6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处理完毕。56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99.3%。确定提升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水平、加强社区矫正等6个方面14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分别牵头进行重点督办,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取得很好效果。

五、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进我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去年是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省委及时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文件,明确了新形势下我省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对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作出全面部署,为开创全省人大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有力指导和强大动力。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积极有序开展人大领域各项改革,不断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

切实加强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人大履行职权的工作基础。去年初,我们针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提出了科学民主立法、强化监督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等14个方面的重点课题,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人大工作情况、总结实践经验、研究创新举措。加强与周边兄弟省市人大的工作交流,认真学习借鉴各地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为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提出重要意见建议。召开全省人大系统调研工作会议,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以务实作风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注重科学民主立法。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一是拓宽法规起草渠道。去年立法项目中有4件由省人大有关委员会牵头起草,促进起草主体多元化。二是扩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确立首批15家民主立法联系点单位,直接倾听基层群众对地方立法的意见建议。通过向代表寄送法规草案、网上全文公布法规草案,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现场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三是启动人代会审议重要法规程序。将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使这部关系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7900万江苏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法规,更好地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四是探索区域立法协作。围绕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这一长三角区域发展的共性问题开展立法协作,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实现区域立法协作常态化、制度化。

突出增强监督实效。围绕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创新监督工作。一是完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办法等,推动形成与现代财政制度相适应、程序性与实质性监督并重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新机制。二是建立专题询问监督制度。在实践基础上制定专题询问办法。实行分管副省长到会报告工作、参加询问交流活动;通过视频录像把基层代表和群众的声音带进会场,让应询部门直接听到基层和代表的意见;由主流媒体对专题询问活动进行直播,赢得良好社会反响。三是改进执法检查方式。选择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13个市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合力解决共性问题,增强人大监督社会效果。四是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对2013年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一年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沿江各市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出台沿江地区转型升级五年推进规划,制定并启动污染企业搬迁计划,长江水环境联防联治制度开始实施,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查处违法案件6120件。

一年来,我们努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依法治国、坚持完善人大制度等主题举办5次专题讲座,提高组成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认真做好新形势下人大新闻宣传工作,通过制作专题新闻节目、举办史料图片展、开展专题征文、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人大制度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历史经验,在全国省级人大中首家开通政务微信,对江苏人大网进行改版。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加强同外国地方议会交流与合作,增进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和江苏的了解。进一步加强与市县区人大的联系,开展多层次的人大干部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市县区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支持鼓励基层探索和创新。

各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各位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的各项工作,得到了“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得到了全省人民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形势的发展、人民的期望、代表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待加强,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需要进一步拓宽;监督工作的成效有待提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方面需要进一步探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有待完善,对决定的范围和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代表的主体作用有待更好发挥,与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人大领域的许多改革举措有待深化落实,自身建设和履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切实改进各项工作,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中央对江苏的发展十分关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代会江苏代表团审议时,从深化产业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个方面对江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省一项一项推进落实。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的新要求,不仅为江苏的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将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牢牢把握“两个率先”历史使命和“建设新江苏”的最新目标定位,牢牢把握中央对新常态的重大战略判断,牢牢把握“五个迈上新台阶”重点任务,按照省委召开的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以新的作为、新的实践,为把总书记为江苏勾画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而不懈奋斗!

做好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在省委领导下,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为主题,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主线,紧紧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更加注重服务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加强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为江苏“两个率先”的伟大实践提供有力保障。

一、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加强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有机衔接,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抓紧制定和修改相关法规,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

今年拟制定和修改12件法规。在经济立法方面,制定农业综合开发条例、价格条例、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修改旅游条例,推动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在社会和文化立法方面,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人民调解条例、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生态立法方面,制定循环经济条例、节约用水条例,促进资源科学合理利用。此外,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18件法规案进行立法调研。

完成今年的立法任务,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增强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发挥人大对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完善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建立由人大牵头组织起草重要法规草案制度,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深入推进科学、民主、精细立法。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工作机制,完善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法规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健全立法咨询、听证、评估机制,对法规草案中专业性较强、争议较大的问题,开展立法表决前评估,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评估。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完善法规草案表决程序,探索对重要条款单独表决。完善地方立法体制,依据四中全会精神和修改后的立法法,有序批准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加强对设区的市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

二、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标加强监督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的中心任务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更好地保障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今年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7个方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3项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方面5项报告,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2次专题询问活动。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方面,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省市联动开展安全生产法和我省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对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我省经济行稳致远、继续走在前列。在促进深化改革方面,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管情况、农田水利建设情况、文化工作情况、外事工作情况报告,就文化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改革任务取得扎实进展。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情况、省法院关于全省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开展耕地质量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检查,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此外,还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督促进一步加大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

做好今年的监督工作,要依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加强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对预决算全口径、全过程监督,注重对预算支出的绩效监督,完善预算审查工作的程序和方式,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监督力度。改进执法检查联动方式。健全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与“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机制,完善省、市、县人大联动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水平。把开展监督工作与决定重大事项结合起来。就监督中发现的事关全局、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推动问题解决。

三、以发挥代表作用为主线加强代表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是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代表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若干意见的要求,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基层调研必访当地省人大代表制度,充分发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作用,继续深化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邀请熟悉相关工作的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专项工作调研。拓展代表联系群众渠道。充分利用代表小组、“代表之家”等,组织代表积极参与联系、接待、服务人民群众活动。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活动。继续做好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加强代表与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本单位本系统、居住地附近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统一的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为代表联系群众、依法履职做好信息化服务。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协助代表提出较高质量的议案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若干重点建议,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着力提高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

四、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切实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加强能力建设。坚持常委会专题讲座、主任会议学习交流等制度,深入系统地开展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形象。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注重理论研究队伍培养,推进研究成果转化。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人大制度优势、人大工作实践和人大代表风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民主法治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密切与市县区人大的联系,总结推广基层创新经验,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基层人大加强建设,不断提升全省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作出了战略部署,时代赋予人大工作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为推进“两个率先”、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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